体育课学生管理规定

 体育课学生管理规定

体育课属于必修课程。体育教学是教与学双向的多信息、多功能、多情感的交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外,学生也应发挥主体作用,要提高共识并主动实践,与教师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课堂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练有所得、终身受益的目的。因此,教师必须向学生贯彻《体育课堂常规》,学生也必须遵守如下《体育课堂常规》:

一、明确体育锻炼的目的意义,积极参加体育课的学习,掌握体育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术,培养体育锻炼习惯,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

二、体育教学特点之一就是以室外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来达到强身健体和磨练意志的目的,所以学生必须自觉地、积极地配合教师完成课堂各项身体练习,做好吃苦耐劳、磨练意志的思想准备。

三、坚持个人主义服从集体主义,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部的各项体育竞赛。

四、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尊重师长,尊重他人。上课思想集中,思路活跃,积极主动练习。课中不打架、不争吵、不出口带脏字。要尊敬教师、尊重同学、团结互助、共同提高。服饰整洁,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五、遵守纪律,学生要提前到指定地点集合,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学习态度和出勤是保证体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部分,因此,对出勤和学习态度差的同学,在评定总成绩中实行扣分办法,相应分值扣完为止。每学期学习态度与考勤占体育课总成绩20分。

1、迟到、早退(以教师点名为准)一次,出勤扣2分。

2、伤、病假(以校医院证明为准,特殊情况除外)一次,考勤扣2分。

3、事假(以各学院出具证明)一次,考勤扣2分。

4、无故旷课一次,考勤扣10分。

5、学习态度分由教师根据学生上课表现给予评定。

一学期体育课病事假累计达规定学时的1/3及以上者,旷课累计三次,不予参加学期末考试,应重修。

六、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学生积极协助教师布置场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珍惜、爱护运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按价赔偿。

七、体育考核有专项技术、身体素质、体育理论、学习态度及考试情况四方面组成。学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凡考试作弊的学生,按学院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分。